一、起草背景。
(一)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一章总则中对各级政府、村(居)委会提出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第二章火灾预防中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2.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加强消防安全基础性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琼消安委〔2023〕1号)和《海南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实施细则》(琼消安委〔2020〕5号)明确了设立社区消防宣教站是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的主要措施。
3.消防救援局印发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应急消〔2019〕267号)对消防科普宣传点建设做了相关要求,社区消防宣教站作为社区消防科普宣传点之一,建议参照该建设标准推动建设。
(二)现实需求。经前期调研了解,目前我省社区、农村居民接受日常消防宣传教育主要通过流动宣传点、消防宣传栏、标语等渠道获取,基层消防宣传教育阵地相对单一,且形式内容相对固定,更新不及时,未能契合火灾实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宣传教育的效果,有必要推动基层社区搭建一个固定的消防宣讲主阵地,进一步强化社区宣传教育措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逐步覆盖社区居民,提高针对性和精准度,助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我省社会面火灾防御基础。
二、起草过程
(一)实地调研。通过对海口、琼海、文昌、陵水等地社区场地实地走访调研,选取老城区、改造后的新社区等不同情况的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进行座谈了解,参观了社区功能库室,掌握社区现有场地和可扩展利用的社区资源,为标准制定打基础。
(二)文稿拟写。结合调研分析,参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总队新闻宣传处初步拟定《社区消防宣教站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从建设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场地标准、功能设施、宣传教育内容、人员配备、工作任务、保障、消防职责、验收考核等10个方面明确了标准和措施。
相关链接
社区消防宣教站建设标准(试行)-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 (119.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