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统一身份凭证,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类别。《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是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行职责、执行任务、享受相关优待的身份凭证,人员类别分别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消〔2021〕129号)有关精神,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二、证件样式。《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为本芯式,深绿色封皮,正面为烫金中国消防救援队队徽,“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和“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字样,背面凹烫“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监制”字样;内夹单页折叠式证芯,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制作,加盖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证件专用钢印和证件专用章。证件编号与存留档案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件信息登记表》唯一编号一致。
三、发放对象。全省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在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四、使用管理。仅限本人履职、享受优待使用,不得转借、伪造、变造;离职即收回销毁;遗失需登报声明。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式样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