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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间、 疏散楼梯间与汽车库连通的门
马**2026-07-08 22: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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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4.2.2条规定电梯间、 疏散楼梯间与汽车库连通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请问可以用甲级防火卷帘替代甲级防火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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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文规定为甲级防火门,建议按规定执行。——消防监督处
2026-07-09 09: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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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资质问题
黄**2026-06-07 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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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有标准,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资质要求中级及以上,持有初级证书的人员不能值守高层建筑的消控室。请问,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2026新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标后,现有初级证书的人员也可以值守高层建筑的消控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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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2008年版)》取得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取得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均继续有效。原有证书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均保持不变,可依据取得资格证书时所执行的职业标准要求持证上岗。您也可以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通知公告栏,查看《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解读》内容——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中心
2026-06-10 16: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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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资质问题
武**2026-05-22 20: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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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海口市消防条例》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实施维修保养、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可以自行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单位自行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使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并由符合规定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本标准的4.2-4.6、5.2、6.1、7.1、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6.1.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7.1.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8.1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9.1.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上述要求,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持有中级技能以上等级证书每天至少几人,如果考虑到值班人员月度休假安排,那么至少需要几人方可满足要求。同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可以在值班期间,执行小区消防巡查任务。
如果两个独立的高层住宅小区共用一个消防控制室,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是否与前述一致。
如果消防设施、器材实施维修保养由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自己负责完成,其人员资质是否必须满足《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6.1.2、7.1.2、8.1和9.1.2的持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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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行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可以在值班期间,执行消防巡查任务。
3、如果两个独立的高层住宅小区共用一个消防控制室,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与前述一致。——政策法规处
2026-05-22 2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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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地消防服务机构跨省执业
蔡**2026-05-18 15: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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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下办理外地消防服务机构跨省进行消防维保执业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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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国家平台)完成录入,如外地机构在海南省执业,需要在“海南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进行机构信息及人员信息备案,备案人员满足从业条件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门户:https://zhxf.hi.119.gov.cn:8280/web-portal/#/index.html
电脑端:https://zhxf.hi.119.gov.cn:8280/web-admin/#/ ——政策法规处
2026-05-19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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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需要分级管理吗
陈**2026-05-09 08: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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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请问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用分级管理吗?如果用分级,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分级吗?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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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技术标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完善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分级审批作出强制要求。相关规定请见《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等。实践中,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的规定;二是根据本场所实际,制定包括分级管理在内的单位内部动火作业审批规定,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消防安全。——消防监督处
2026-05-09 09: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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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5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金发放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
周**2026-03-14 1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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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咨询过2025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金发放事宜。
目前海口、三亚支队均已发放,其他市县大队仍未到账。
请帮忙核实:
1.其他市县大队资金是否已拨付、卡在哪个环节?
2.能否给出明确的发放时间?
辛苦尽快反馈,谢谢。
回复
根据安置金管理相关规定,待省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机构下达安置计划后,各单位将按照规定核发安置金,请您耐心等待。——队务和专职队管理处
2026-03-16 20:12:36